上海法治报见习记者 王葳然
作为打工人,你是否听说过“社保挂靠”“不上班也能缴社保,轻松享受职工待遇”“专业代缴,轻松搞定政策资格”?这些做法究竟靠不靠谱?来看看,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因“代缴社保”而引发的诈骗案件。
案件回顾>>>
一些灵活就业人员或未在上海就业人员可能会选择“挂靠”,即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由上海的公司代缴职工社保,贾某就是如此,却不料落入了别人的圈套。
2021年5月,被害人贾某通过朋友结识了被告人江某。江某谎称可以通过自己经营的公司帮助贾某代为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双方约定按季度由江某代缴。
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贾某先后6次依照江某的要求转账共计4万余元,但江某收到上述钱款后并没有依照约定为贾某代缴相关费用,而是用于自己的生活开销。2023年8月,贾某发现自己的账户没有任何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于是多次联系江某询问情况,江某则以“系统数据更新”等借口拖延。
2024年5月,贾某查询发现自己的账户内仍然没有相关缴费记录,于是他要求江某把钱款退回,但并没有结果。贾某只好选择报案。同年7月31日,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多次讯问后,江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案发后,江某已赔偿贾某经济损失。
嘉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予以依法惩处。
最终,法院以江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罪工具予以没收。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说法>>>
法院依法打击借“代缴社保”诈骗的犯罪行为,同时呼吁劳动者、用人单位要遵守社保制度,防止因小失大甚至违法犯罪。
● 代缴社保无保障,经济损失难追回
考虑到个人缴费比例、“手续费”等等,挂靠者往往成本极高,但未必“心想事成”,不法分子很可能借“挂靠”违法犯罪。
本案中,江某就是谎称经营空壳公司,可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收到钱款用于个人生活。其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贾某直接经济损失保费4万余元,同时社保断缴超一年半、补缴可行性极低,即便获准补缴也面临巨额滞纳金,部分政策待遇、资格已中断或丧失。
本案案发后,江某赔偿贾某经济损失4万余元,并自发做出一定经济补偿。
● 损公肥私薅国家“羊毛”,“专业挂靠”可刑可行?
那么,如果单位的确实际代缴了社保,是否就能安心“钻空子”呢?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单位、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代缴表面是“额外”社保基金收入,实质使挂靠者享受真实劳动关系才能获得的待遇;假数据会污染社保精算模型、养老保险抚养比。
因此,“专业挂靠”也含法律、经济风险。
对于挂靠者而言:一是违规缴费被清退。全国社保系统可联网核查,上海也发布过多起相关案例。二是无法获得政策权益。如落户资格核查中,非真实工作的社保记录或被判定“无效缴纳”。三是被记录社会保险失信信息,面临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四是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有泄露风险。
对于提供挂靠的单位而言:一是行政处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责令退回骗取的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二是经营受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可能被记录失信信息,影响业务审核、业务资格。三是刑事处罚。若挂靠者领取社保待遇(如生育津贴、失业金),或进行贷款诈骗,单位负责人或经办人可能一并被定罪。
挂靠社保看似捷径,实则险途!个人与单位宜爱惜羽毛,坚决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共筑社会保障诚信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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